【资讯】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总体安排发表谈话

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-05-10 14:56:27


3月17日,。

,2016年5月,。2016年11月,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。为做好过渡期后的工作衔接,,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、、、,深入开展调研,充分听取地方、行业及企业意见,结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既有贸易属性,又有个人自用、低值的特点,。

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健康发展,,现阶段,,。在此基础上,通过强化电商企业主体责任等,,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。建立风险应急处理机制,对出现较大质量安全风险的进口商品,。未来,结合电子商务法等立法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情况,。

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“先行先试”,同时适当控制风险,,包括杭州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合肥、郑州、广州、成都、大连、宁波、青岛、深圳、苏州、福州、平潭共15个城市。

,。下一步,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能分工,尽快研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,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持续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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